当前位置:选书网>武侠>争鼎十六国> 第072章 兵散於府,將归於朝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072章 兵散於府,將归於朝(1 / 2)

“陛下、太后。”

冉閔站起身,朝著石世和刘太后拱了拱手道:“关於寓兵於农之事,臣已经与王景略商议过,的確適合我大赵。”

“臣认为,自永嘉之乱以来,中原民生凋敝,百姓困苦,土地荒芜,各地的豪强、坞堡林立,朝廷实际上能掌握的丁口甚少,不利於徵收赋税。”

“因此,朝廷不妨寓兵於农,实行均田制。”

闻言,刘仙卿颇为疑惑的询问道:“魏王,何为『均田制』难道是把天下的土地,都平均分给所有人吗”

冉閔摇摇头道:“並非如此。太后,所谓均田制,是让天下人都有田可耕,使土地不再荒芜。”

“以臣之见,凡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穀物的露田四十亩,女子二十亩。”

“拥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额外获得土地,奴婢同普通农民一样受田,人数不限,土地归主人。”

“丁牛每头受露田三十亩,一户限四头。所受之田不准买卖,年老身死,还田给官府。”

露田都是无主荒地,因考虑休耕轮作,故授田时—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也称“倍田”。

听见冉閔要颁布这样的均田制,就算是张举、赵庶这般地方豪强出身的大臣,都为之面面相覷,並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毕竟这种制度並未触动他们的利益:

制度本身並未废除土地私有制,反而通过永业田、奴婢受田等方式,保障了官僚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的特权。

“初受田者,男子每人另授桑田二十亩,限三年內种上规定的桑、枣、榆等树。”

“桑田可作为世业田,终身不还,可以世袭,但限制买卖。在不宜种桑的地方,男子每人另授麻田十亩,女子五亩,奴婢同样受田,按露田法还受。”

“新定居的民户还可分到少量的宅田,每三口一亩,奴婢五口一亩,宅田也属世业。”

一听这话,张举皱了皱眉头,朝著冉閔拱了拱手,颇为困惑的问道:“魏王,老夫不解,这桑田可是世业能否买卖”

冉閔笑了笑,说道:“张太傅问得好。桑田按现有丁口计算,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

“另外桑田为世业,允许买卖其一部分。原有桑田已超过应授田数,无受无还。达到应授额的,不准再受,超过应授额部分,可以出卖。不足应授额,可以买足。”

张举微微頷首,又安坐下来。

只要冉閔不是想依靠强制手段收取他们这些地方豪强家里的田地財產,一切好说。

冉閔又道:“此均田制,也要照顾到孤寡老弱和残疾之人。若全家都是老小残疾的,十一岁以上及残废者各受丁男一半之田,年过七十的不还所受,寡妇守志,虽免课亦授妇田。”

“如果地狭人多,百姓可迁移到地广人稀的地方受田,反之亦然。不过,朝廷也要发布禁令,不许百姓无故迁徙,可隨力所及向官府申请借种受田以外的土地。”

“因犯罪流徙或户编无人守业的土地,收归朝廷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

在座的群臣都不由得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苻健的眼珠子转悠一番,跟著站了起来,朝著冉閔躬身行礼,一脸阿諛諂媚的表情:“魏王英明!”

“如此一来,我大赵治下的百姓,就人人有地可耕了!”

“这都是託了大王的鸿福!”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选书网